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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来E世博官方入口了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03 18:11:37

  近日,宿迁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宿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2021年全市中小学入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儿童入读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8日——7月1日;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6日。

  全市中小学划分为中心城区(含市直、宿城区、宿豫区、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洋河新区)、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四个招生区域。各校根据划定学区招收学生。其中,民办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进行补录时,市内招生可不受区域限制。

  公民同招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即学生可以选择1所施教区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学校。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如果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未填报民办学校的,以到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为保障。

  1.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2.电脑随机派位操作规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公布,具体组织由所属教育部门负责。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要首先保证其小学直升需求,其小学直升需求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或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1.自主招生方案需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4.获奖运动员招生按照《宿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特殊群体招生工作的通知》(宿教办发﹝2021﹞2号)要求执行。

  1.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普通高中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 222号)精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3.各地各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及中招平台录取的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4. 严格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5.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1.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沟通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特别是涉及招生政策调整的,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2. 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科学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