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sball世博公司
检察守护者 “文化遗产检察官” 守护城市文化历史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09 11:41:08

  站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点上,检察机关如何从历史脉动和检察实践中传承好红色基因,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是历史和未来布置给每一位苏州检察人的思考题。

  近期,苏州检察推出专题栏目《检察守护者》,陆续在苏州广播电视总台播放。该栏目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一线检察业务工作,凸显苏州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目标,通过典型案例评析、特色亮点报道等形式,见微知著,写下了我们的答案:把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件”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理,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姑苏区,作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古井、古桥、古建筑等数量众多,这些既是历史的积淀,也是一笔不同寻常的文明遗产。为此,在城市的更新建设中,有效地预防与减少破坏名城的行为和现象,增强公众的名城保护意识,也成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

  姑苏区检察院公益守护联盟收到了一份举报信息,称仓街与邾长巷交叉口上的百年老井“洙泗泉”附近正在施工,导致古井遭到破坏。该院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他们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井周边停放了很多的土方车 ,周边的地面砖都被揭掉了,情况不是很乐观 。

  据载,洙泗泉开凿于光绪戊申年(1908年),至今已有110多年历史。虽然,古井本身并未遭到损坏,但井围栏被毁坏,整个井被建筑材料和土方包围,亟待保护。但这口古井尚未被核准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就是说,它暂时不能适用《文物保护法》。

  办案组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这口井有一个特殊之处,井名洙泗泉井中“洙泗”二字指的是洙水和泗水两条河流,春秋时期位于鲁国境内,因孔子常在洙泗之间聚徒讲学,后“洙泗”就代称孔子及儒家。苏州方言“井水”和“进士”读音相近,为此,它的井水备受读书人的追捧。根据《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规定,建于1911年以前,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井属于古建筑,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据此,办案组向辖区街道发送了检察建议书,建议采取措施防止施工对古井造成破坏,并尽快对损坏围栏予以修复。接到检察建议后,辖区街道立即启动了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并很快完成修复与保护。

  从2013年起,姑苏区检察院就开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探索,加大对破坏文物古迹等妨碍文物管理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打造了“文化遗产检察官”品牌,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助推文保建筑、非遗传承等活化利用。